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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后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啦
2022-03-03 05:55:17 来源: 商丘网—商丘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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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,去医院门诊看病拿药,可以刷医保卡,但是不能报销。而今后,在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了。2月28日,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今年我省职工医保的门诊医保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。新规具体怎么规定?以后怎么报销?记者为您详解新规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在做好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、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,各地要将多发病、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,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。

《意见》提出,起付标准按次设定,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0元,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。举例说明,市民张先生去一家三级医院门诊看病,总共花了1000元,那么,在门诊报销时,需要先减去50元,剩下的950元开始报销。如果张先生去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则就没有这个起付线,1000元直接按政策开始报销。

一名职工如果多次生病去门诊看病,是不能享受无限制报销的。《意见》提出,门诊统筹规定的有最高限额,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左右,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左右。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

《意见》提出,起付标准以上、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,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,按规定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%,按规定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5%。

比如张先生在三级医院门诊看病花了1000元,那么,他能享受的报销费用就是1000元去掉起付线后的50%。

根据《意见》,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,如果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,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,支付比例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。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确定。

据了解,省有关部门要求,我省各个统筹地区4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,6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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