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专项整治
2022-04-29 18:49:27 来源: 商丘网—商丘日报
关注河南热线

4月28日,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进一步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,近日,市纪委监委制订《关于深化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、酒后行为失德失范等问题的工作方案》,决定从4月25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专项整治,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。

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,各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、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他各类监察对象,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提供和接受宴请、违规组织参加“酒局圈”、酒后行为失德失范和其他违规饮酒行为。

为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、取得实效,市纪委监委坚持“室组地”联动,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任务分工,强化监督检查,以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干部作风转变。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成立2个检查组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飞行式”抽查检查;市纪委监委8个监督检查室分别成立检查组,对联系县(市、区)、市直单位开展“点穴式”重点检查;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监督单位开展“地毯式”全面检查;各县(市、区)纪委监委参照市纪委监委做法自行组织监督检查,坚持系统施治,压紧压实各方责任。

市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、全面从严、一严到底,对发现的苗头倾向及时通过谈心谈话、约谈提醒、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教育,对发现的各类饮酒问题,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、不收敛不收手、情节严重的,从严查处。对单位落实整治要求不力、下属人员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,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。

同时,督促各单位党委(党组)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,教育党员干部弘扬公私分明、尚简戒奢、文明健康的新风正气,自觉做到不违规饮酒、不劝酒逼酒、不拼酒酗酒,培养廉洁健康生活情趣,坚决抵制变味“酒文化”。

责任编辑:hN_0157